西贝与预制菜之争:消费者的声音该如何被听见?
- 9011
罗永浩与西贝之间的纷争,已经引发了广泛关注,可以说是众所周知的议题。从2025年9月到2026年9月,这场风波让西贝关停了店铺,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团队解散,还传闻将要走上法庭。经过一年多的斗争,我愈发觉得事情的关键在于:大家一直在争论“西贝是不是预制菜”,但这个判定到底是谁有权决定?是西贝自己,还是一份尚未正式发布的文件?
让我们先从事实谈起。2025年9月10日,罗永浩在微博上抨击西贝的菜品“几乎全是预制菜,价格却贵得离谱”。隔天,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立即出面辟谣,坚称“西贝的所有菜品100%不包含预制菜”,甚至表示要对罗永浩提起诉讼。然而,媒体走访西贝的厨房后,发现了长期保质的冷冻西兰花、速冻海鲈鱼以及经过腌制的羊排等成分。对此,贾国龙解释道这是“中央厨房备菜”,并称罗永浩故意制造混淆。
问题在于,每位消费者走进西贝,花费百元点菜,期望得到的餐品却和实际所吃的不一致。他认为这是预制菜,而西贝则持不同看法,究竟由谁来决定这一区别?贾国龙提到“国家定义”,确实在2024年有六个部门发布了通知,表示中央厨房制作的菜不属于预制菜,按这一说法,西贝可以称之为“合规”。但是,这里有个根本矛盾:政府的定义与公众的感知截然不同。当你问普通消费者,一个经过解冻加热的冷冻西兰花,他们会认为这是“现做”的还是“预制”的呢?显而易见。
罗永浩提到的一个观点虽然直白,却也很现实:“食品工业的朋友告诉我,冷冻西兰花的成本确实高,因此西兰花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是冤屈,但其余的产品大多数确实属于预制菜。这个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通过谎言和概念转换来改变。”成本和工艺对于消费者而言并非重点,他们更关心的是真正付出的这些钱,是否得到了相应的鲜制美食。
更深层次的问题是,认定菜品是否为预制菜的权利究竟应由谁来掌握?西贝的态度是依赖国家标准,贾国龙不断重复“无论是国家定义,还是现实常识”,西贝都不应被归类为预制菜。然而,他提到的“现实常识”对消费者而言显得讽刺。在大众眼中,中央厨房配送的半成品、调料包和冷冻食品,端上桌前只需加热或简单加工,这已经是明显的预制菜。虽然“国家定义”将其排除,但无法改变消费者的真实感受。
有人主张将权利交给市场,的确,市场在用实际行动进行投票。西贝预计在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之间的亏损将超过六亿元,关店数量达102家,占其总门店数的30%。这无疑是市场的反应,但这个“投票”的成本非常昂贵,导致四千人失业,企业濒临破碎。如果反馈机制唯有在企业崩溃后才能真相大白,这样的代价不应由消费者和员工承担。
因此,我的看法很清晰:食品的评判权,既不能归企业公关之手,也不该交给滞后于现实的文件,真正的权威应该是消费者。消费者对信息的知情权并非空话。罗永浩在起初发的微博中提到的重点,并非只是指责西贝价格过高,而是“希望国家能尽快推动立法,强制要求餐馆说明是否使用了预制菜”。你使用了怎样的工艺,食材经过怎样的处理,保质期是多久,这些都应在菜单上清楚标出。消费者一目了然,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消费,觉得合适的就付款,不满意的则选择离开。企业按道理可以获得该有的收益,而消费者也有权明白自己的花费。
但回到现实,企业遇到问题时的第一反应却是“辟谣”,是提起诉讼,是强调“符合标准”。到2026年2月时,关于预制菜的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,其中明确指出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“不纳入预制菜范围”。这一决定无疑为所有连锁餐饮提供了“合规退路”:只要建立中央厨房并将流程包装成“前置加工”,在法律上就能宣称自己不属于预制菜。消费者若感到被欺骗,那是你的“认知偏差”,与我无关。
这并不是在解决问题,而是在用定义的权力抹杀声音。一篇人民日报客户端的评论恰到好处地指出:“理性讨论能揭示问题、达成共识、推动改进”,而这首先要基于信息的对称。当消费者连你使用的是什么食材、如何处理的都不清楚时,又何谈理性和共识?
罗永浩是否应该称西贝为预制菜,大家可以各自得出判断。但“西贝到底算不算预制菜”这个关键问题,绝不能由西贝自身或一份标准文件来回答,真正的裁判只能是每位掏钱用餐的人。企业有责任解释其工艺,但不应垄断其定义权;政策能够规范标准,但不能替代人们的常识。
西贝在这场风波中,教训最惨痛不是得罪了某位大V,而是一个上万人的企业,在经历了一年的时间、6亿的亏损以及百家店的关闭后,才勉强承认了“生产工艺与顾客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”。换句话说,是明白了顾客的不满,却不打算最初就告知原因。
这显然不是正确的方向,真正的方向只有一个:将选择权还给消费者。你使用了什么,务必告知我。值不值得消费,由我来做决定。别替我做出判断,别用定义来忽视我的感受。菜是为人而备,只有吃菜的人,才有资格发言。